构建统一高效预警发布体系 重庆修订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02-11 15:39
新重庆-重庆晨报
记者 杨新宇
2月11日,记者从重庆市气象局获悉,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修订)》。这是我市自2011年出台该办法以来,一次系统性、全局性的重要修订,标志着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正式迈入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新阶段,为筑牢全市公共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新《办法》最核心的突破,是确立“分类管理、分级预警、统一发布” 原则,从制度源头解决长期存在的多头发布、重复预警、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办法明确,所有预警信息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由对应责任单位完成制作、审核后,统一通过全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确保公众接收的预警信息权威、准确、及时,最大程度减少信息混乱带来的安全风险。
在预警等级与发布权限上,新《办法》延续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四级预警划分,一级为最高级别。同时取消原办法中按行政层级划分发布权限的规定,不再区分区县与市级发布范围,让预警发布更加贴合突发事件实际态势,响应更迅速、处置更高效,实现预警信息“早发现、早研判、早发布”。
为提升协同处置能力,新《办法》进一步厘清各级人民政府、预警责任单位、预警工作机构的职责边界,构建全链条闭环响应机制。各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承担监测预警与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机构负责平台建设与运行保障。办法重点强化基层落地实效,要求乡镇(街道)依托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研判、传播、处置和反馈全流程工作,尤其聚焦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优先组织转移避险,真正把防灾减灾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
在预警传播覆盖上,新《办法》坚持城乡兼顾、全域通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网络。要求统筹传统媒体、新媒体、电信运营商等资源,开通预警发布“绿色渠道”,充分运用应急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网站、社交媒体、政务APP等渠道,实现城市区域快速触达。针对农村、偏远山区等传播盲区,创新明确基层组织可采取鸣锣吹哨、敲门入户、村村响等传统方式,确保至少一种手段覆盖盲区,做到预警信息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此外,新《办法》创新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各行业部门定期梳理发布内容并统一备案管理,同时建立综合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全面提升预警发布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据了解,2011年原办法实施以来,重庆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但随着机构职能调整、数字重庆建设推进,以及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出台,原有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求。此次修订由重庆市气象局牵头,严格对标国家要求、紧密结合重庆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评估论证后正式出台,兼具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新《办法》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升预警精准度和覆盖面,为重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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