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消防系统花400多万元整改后,却出现了许多问题:消防监控室无法投入使用,消防水管不仅无法正常供水,还存在漏水现象。”6月17日,两江新区锦上华庭南区的居民彭女士向本报反映,他们通过招标程序对小区的消防系统进行了整改,但整改后出现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她表示,消防系统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施工方却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院,要求在支付了110万元首付款的情况下,将剩余的323万元工程款支付给施工方。“业主们对招标公告中明确禁止的分包行为感到震惊,中标公司不仅进行了分包,施工方为了得到这个项目,向中标公司支付了55万元的介绍费,业主们质疑,如果工程款被用于非工程用途,工程质量如何得到保障?”
工程款项才收到110万元,而介绍费却高达55万元,这一情况是否属实?在禁止分包的情况下,中标公司是否进行了分包?6月17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纸诉状: 业委会、物业、街道被告上法院
6月17日,在渝北区锦上华庭南区业委会办公室,一家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和业委会签订诉讼代理合同,业委会将委托该律师代理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提起这个工程,小区许多业主都感到不满。没想到问题还没有解决,业主们还没有找施工方麻烦,施工方反而先将我们告上了法庭。”业委会的一位委员向记者介绍,今年6月11日,业委会收到了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传票,案件将于6月26日在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时,小区业主群内一片哗然。大家认为,这个工程是小区消防系统整改工程,耗资400多万元,但至今许多设施无法使用。“我们还没有追究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却先一步起诉业主要求支付尾款。这是什么道理?”
记者查阅了《民事起诉书》,原告为邱某,被告包括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锦上华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
诉讼请求要求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消防公司”)支付邱某工程款323万余元,并要求南京消防公司、锦上华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邱某支付工程款利息20.67万余元。两江新区土地征收和住房事务中心将剩余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暂定合计金额344.6万余元,从锦上华庭小区的大修基金中支付给原告邱某。
消防演练:发现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今年6月12日,小区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时发现,消防监控室无法使用,消防主机出现故障,部分区域消防池无水,报警装置功能多数不达标,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业主们急了,2年前才花400多万改整改的消防系统出现了这么多问题。
“在我们的业主群里,有业主上传了3栋楼消防水管缺水以及消防水管漏水的照片。”彭女士表示,随着天气逐渐变热,火灾防范进入了高风险期,因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我们在每层楼都配备了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还高配了加油站等场所才需要的2具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锦上华庭南区共有21栋楼,超过1000户业主,为此共配置了750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同时,物业已聘请专业维修人员,对消防监控室进行维修。
整改工程:中标方违反合同擅自分包工程
“我们小区自2008年起陆续交付使用,4年前小区的消防系统出现了诸多问题,迫切需要维修,包括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联动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包括风管的全面更换)、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等。”一位业委会委员向记者透露,2021年4月,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以370万元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定价招标,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项目不得分包。
2021年8月31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与南京消防公司签订了《消防整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377.80万元,其中设计费为7.80万元。合同签订后支付首付30%,即110.31万元,工程验收后支付剩余的70%。
记者查阅《锦上华庭小区南区消防系统整改工程EPC项》招标文件发现,文件中明确禁止分包。然而,根据《民事起诉》的内容,南京消防公司已将该项目分包给了第三方。
记者了解到,南京消防公司中标后,将项目交由南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第一分公司负责施工(简称“南消重庆一公司”,现已注销)。之后,经朋友介绍,南京消防公司及其重庆分公司将锦上华庭南区消防工程转包给邱某,由邱某实际负责上述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邱某向南京消防公司及其重庆分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了55万元工程介绍费。
“一个涉及1000多户、三四千人的消防工程,就这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包了。”一位业主曹女士表示,即使工程被转包,也应确保工程质量。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工程似乎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据悉,该工程于2023年1月15日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发现需要增加水管、绿化等项目,因此,相较于原协议增加了63.99万元,合同总价从377.80万元增至434.25万元,工程于2023年5月10日竣工。
多方说法:原告说有理,被告积极应诉
6月17日,记者联系了原告邱某的代理律师吴某。吴律师表示,邱某支付给南京消防公司的55万元介绍费有证据支持,因此让他将其写入《民事起诉》中,并且邱某也对此事签字确认。他指出,尽管招标文件明确禁止分包,但邱某作为施工方,已经垫资进行了项目施工。从具体行为来看,邱某向被告方索要工程款是合理的诉求。吴律师强调,南京消防公司违规转包工程的行为应由相关部门处理,但这不应影响邱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该项目已交付使用超过两年,目前出现的问题是否由施工方造成,尚不确定,需要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吴律师指出,施工方在竣工后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监理公司的签字等明细表,这表明当时交付的工程没有问题。
重庆一家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谢华国表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依照设计文件、合同要求以及相关法规进行。每项工程完成后,都会进行质量监测,只有在确认质量无误后才会继续进行后续工作。他指出:“根据原告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方对消防报警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消防水池供水、消火栓泵以及消火栓管网等进行了监督并签字确认。”此外,他们还提供了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并且工程已经通过了规划、消防、环保的验收,从目前的报告来看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南京消防公司是否真的收到了这笔介绍费呢?记者联系了南京消防公司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已经诉讼,他们会积极应诉,但对于是否收到介绍费一事,她并不清楚。她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由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没有接到南京消防公司的电话。
目前,锦上华庭南区业委会已正式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同时,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案例的后续发展。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郑三波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