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调查 | 物业在小区修建电动车停车场、安装充电桩 为何遭遇小区业主集体反对?
11-27 16:37 新重庆-重庆晨报 记者 杨新宇
物管公司在小区住宅楼下修建摩托车停车场,并安装充电桩,供业主们的电动摩托车充电停车,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件好事却遭到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集体反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11月27日,记者来到巴南区花溪街道曦园柳镇小区三期实地了解调查。

 
紧靠小区休闲游乐场修建充电停车场 遭遇居民集体反对 
 
27日上午,记者根据小区居民的指点,来到曦园柳镇小区三期79栋住宅楼下,目前已经停工的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安装场地。这里地处小区外围的一侧,本来是小区的公共绿地,另外还有两个场地比较狭窄的兵乒球场和休闲游乐场,是小区里难得的几个居民活动场地之一。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物业公司计划修建的电动摩托车充电停车场,就位于儿童游乐场的内侧,靠近小区公共绿地小树林边上。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休闲游乐场长仅十来米,宽不过3、5米,场地并不十分宽敞,三合土地面安装有跷跷板、攀爬架、足蹬健身器等渺渺几件儿童游乐和健身设施,场地上仅有的2个休闲座椅,其中一个椅背上还贴着“座椅已坏,禁止使用”的提示条。

就在这个休闲游乐场内侧和小区外围树林之间的公共绿地上,物业公司已经雇人毁掉原来栽种的植物和部分树木,开辟出一块比休闲游乐场面积更大的空地,并用水泥砂浆硬化了地面,又在空地一侧的地面挖出十多个安装充电桩的坑洞。刚刚修建完这些,便被居民们出面反对阻拦,修了一半的摩托车充电停车场不得不停止施工。
  
涉及公共休闲娱乐场地占用、安全问题 小区居民意见纷纷

小区居民为什么要反对阻止摩托车充电停车场的修建呢?在游乐场带着孩子游玩的居民告诉记者,曦园柳镇小区三期是一个入住十多年的居民小区,小区内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比较少,而79-81栋居民楼下的兵乓球场和休闲游乐场,虽然地方不大,确是居民们平时带娃、休闲、健身等难得的聚会之处,现在物业公司并没有征得大家的同意,就突然要占用这里修建摩托车充电停车场,让居民们感到既突然又气愤。

 “小区里老人、孩子这么多,现在物业为了收钱,占用小区本来就不大的公共场地,让老人孩子平时到哪里去玩儿?这样的做法我们肯定不能答应!”

“紧挨着休闲游乐场地修摩托车充电停车场,本来就很不安全。平时摩托车进进出出,撞到老人孩子怎么办?再说了,充电桩万一漏电,老人孩子的安全谁来保障?”

 “在小区内占用公共绿地修建停车场,需要经过小区绝大多数业主同意,物业既没有上门征询意见,也没有开业主大会投票,只是在小区贴了几张通告,就开始施工,这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居民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表达他们的意见。
 
事先没有征求小区居民同意 充电停车场修建已被叫停

既然居民们这么多反对意见,那小区物业公司为什么要修建这个摩托车充电停车场呢?记者来到曦园柳镇小区三期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情况。

物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曦园柳镇小区三期共有80多栋居民楼,其中9栋为高层,其余为多层住宅,共有居民3000多户。小区2012年左右入住,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由于当初修建的时候,没有过多考虑到摩托车停车的问题,随着最近几年电动摩托车的爆发式增长,小区内使用带动摩托车的业主越来越多。这些摩托车不仅经常乱停乱放,占用小区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道,还有部分业主为了方便摩托车充电,私自从楼上自家窗户中拉线到楼下,为自己的摩托车“飞线充电”,十分危险。

正是考虑到这些问题,物业公司才筹集了经费,向相关部门申报,准备修建这个摩托车充电停车场,没想到才刚刚开始施工,就遭到了小区居民的反对阻拦。

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也承认,修建之前并没有登门征询每户居民的意见;而曦园柳镇小区三期人住至今都没有成立业委会,所以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让广大业主表决。

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是,我们上报了柳镇社区和花溪街道,他们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记者又找到小区所属的柳镇社区和巴南区花溪街道,柳镇社区书记谢佳表示,确是收到过曦园柳镇小区三期改造修建电动摩托车充电停车场的报告,已经上报给花溪街道相关服务岗位审核。

巴南区花溪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支持为解决“飞线充电”、乱停乱放阻碍消防通道等问题,修建电动摩托车充电停车场,但并不知道小区物业事前并没有征求小区业主意见,也没有得到大多数小区业主同意。目前,街道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已经到小区的修建场查看了情况,并已经叫停了这项工程的施工。建议物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先征求到绝大多数小区业主的同意后,再上报规划、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恢复施工。
 
律师看法:小区公共区域设施建设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尊重业主意见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上海段和段(重庆)律师事务所周新全律师的意见。周律师表示,这个案例涉及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的法律程序问题。根据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利用共有区域修建摩托车停车场和充电桩,必须遵守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和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而曦园柳镇小区三期物业公司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建设,侵犯了业主的共同决定权。因此,物业在小区公共区域进行设施建设,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破解困局,基层治理需下“绣花功夫”

近年来,电动车停车充电问题日益凸显,飞线充电、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乱象频发,成为小区治理的“痛点”。尽管部分小区尝试修建停车场、充电桩,却因占用公共场地引发居民反对,暴露出基层治理的深层矛盾。这一困境,不仅考验着基层管理者的智慧,更折射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短板。

电动车停车场、充电桩的建设,本是解决“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的良方。然而,现实中却遭遇“落地难”:小区公共空间有限,停车场、充电桩选址常与居民的休闲区域、停车位或绿化带产生冲突。

居民反对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并非无理取闹。一方面,公共空间是居民共享的“生活领地”,任何改动都可能触及个人利益。例如,充电桩占用休闲场地,会让居民失去休闲娱乐的空间;靠近住宅楼,则引发噪音和消防安全等担忧。

破解这一困局,需基层治理从“一刀切”转向“精准施策”,下足“绣花功夫”:问需于民,共商共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应摒弃“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通过居民议事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同时还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合小区空间特点,采用“分散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布局策略。另外, 还要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建立停车场、充电桩安全管理体系,从设备采购、安装到运维,严格把关质量与安全。例如,推行“一桩一码”追溯系统,实时监控设备状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同时,通过社区宣传、案例讲解等方式,增强居民安全意识,减少对充电桩的误解。

电动车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虽是基层治理的“小切口”,却关乎民生福祉的“大文章”。当前,全国多地已出台政策规范充电设施建设,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方向。然而,政策落地仍需基层管理者以“绣花精神”细化方案,在需求与空间、安全与便利之间寻找平衡点。

从现实的角度看,幸福感往往来源于生活缝隙。方便可及的停车场、充电桩,触目可赏的绿色空间,抬腿即到的便民服务,点点滴滴构筑的正是城市品质生活。将眼光投注到更多细节,及时回应关切,大家的归属感、幸福感也会更多。

唯有如此,才能让电动车的停车场、充电桩从“争议点”变为“幸福点”,真正提升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效能。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摄影报道
编辑 李学东
主编 廖平
审核 胡钊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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